地府審案(無庫存)
玉詔
欽奉
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詔曰:
朕居尊而鑒卑,無時不以蒼生是念,眼見人心不古,世風日下,蒼黎日墜罪惡淵藪,苦海無邊難以自拔,實感痛心。今得爾南天直轄武廟明正堂主席關卿呈奏,擬就一系列普化方針,經轉化無極
玉詔
欽奉
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詔曰:
朕居尊而鑒卑,無時不以蒼生是念,眼見人心不古,世風日下,蒼黎日墜罪惡淵藪,苦海無邊難以自拔,實感痛心。今得爾南天直轄武廟明正堂主席關卿呈奏,擬就一系列普化方針,經轉化無極
皇母大悅,並懿示照准行事。
朕乃勅旨一道,准爾武廟明正堂供地府設作臨時陰堂,期期木筆揮鸞,由地府提魂臨堂,將古今案證,詳審傳真,彙編成書,題其顏曰:「地府審案」,以期警惕世人,棄惡向善,共修大道,而使凡塵再現古淳風,堯天舜日之盛世。
是書之著,因由地府審案,恐有驚擾陽民,特命雷震子率領雷部將士,臨堂鎮守,不得失職有驚陽世。並自接旨日起,每逢星期日,由武廟明正堂勇筆王生奇謀任主著正鸞生。願爾神人,各盡厥職,書成之日,論功行賞。勿負
朕意。
欽哉勿忽,叩首謝恩。
天運甲子年荔月初三日
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
上天有好生之德,世人卻無行善之心。有部份作科犯罪者,在生雖受過陽法之處罰,死後還要受森嚴陰律之制裁。觀今地獄囚犯常滿,已無立錐之地,可見一斑人心之不古也,良可悲哉。
吾雖執掌教化幽冥之職,却有無以為力之感,嗟乎!吾之宏願:地獄不空,誓不成佛,竟遠離理想,奈何!奈何!
今幸台島中州南天直轄鸞堂武廟明正堂,奉旨著作「地府審案」一書,勅命勇筆以木筆傳真地府十殿閻羅之審案。陰律森嚴,公正無私,藉以警世之作惡者,俾使能知警惕,棄惡行善,以期挽轉頹風,重見堯天舜日,則吾之誓願,當有實踐之日,幸莫大焉!茲值「地府審案」一書開著之時,聊述數語以為序。
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降序於武廟明正堂
天運甲子年六月初十日
武廟明正堂主席關恩師 序
陽世有陽法有監獄,陰間亦有陰律有地獄,陰陽同一理,用作法治作惡之徒也。
陽世以法律保護善良民,以法律處治犯罪人,所以,法律是神聖不可稍加冒凟。
人死後,其魂入陰間,在陽世行善者,可得超升;在陽世作惡者,必須經過十殿閻羅審判。憑其罪證之輕重,判刑入地獄受苦,待刑期屆滿,再由十殿轉輪王,判其轉輪六道。
是故,惡人雖能僥倖鑽陽法之漏洞,但魂到地府,任你隱瞞罪證,總難逃孽鏡台下,罪狀畢露。陰律森嚴,公正無私,十殿地獄之嚴刑,遠非陽世之監獄可比也。
世人只知自由平等,而不知自由平等乃在守法之中,不得逾矩,否則罪戾難逃。雖在陽世已受審服刑,死後仍要受陰律森嚴之制裁。上天為警戒世人,特敕命本南天直轄武廟明正堂,以木筆傳真陰司地府之審案,俾使世人閱而惕悟焉!切莫欺昧天理,妄圖僥倖,更勿輕涉地府嚴刑之中,否則,斯時悔之遲矣!自救無門也。
茲值「地府審案」一書開著之初,聊述數語以為序。
南天直轄武廟明正堂主席文衡聖帝關 序
天運甲子年六月初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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